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《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上报,招生就业处、学生处、教务处会商,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同意同意刘炎蓉等8名同学转专业申请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5月9日前,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生就业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7日—5月9日
电 话:0931-6515061 15293193998
电子邮箱:842491016@qq.com